探视权强制执行可以几次
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次数法律没有规定,夫妻一方离婚后具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一般不得阻止其探望,其拒绝探望的,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其强制执行的次数以及时间都没有要求。
探视权强制执行可以几次的法律依据
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六条
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
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、时间由当事人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父或者母探望子女,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,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;中止的事由消失后,应当恢复探望。